三河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三河第一中学
1600人
三河市
三河第二中学
1600人
三河市
三河第三中学
1250人
三河市
燕灵路中学
144人
廊坊市域
三河育才中学
1000人
廊坊市域
三河剑桥中学
350人
廊坊市域
三河光大中学
1000人
廊坊市域
注:廊坊市域指面向全廊坊招生。
廊坊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提示
一、经研究,全市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填报开始时间调整为7月5日8:30分,截止时间仍为7月8日12:00。第二批志愿填报时间不变。
二、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要求,依据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实际,划定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20分。
三、今年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所有招生志愿统一在线上填报,请考生及家长留意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不要到高中学校门前聚集,以免影响公共秩序。
廊坊市教育局致市城区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您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已开始。为了帮助您准确了解主城区(安次、广阳)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掌握志愿填报和录取的时间节点、方法和要求,正确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现将有关政策和要求提示如下∶
一、志愿批次设置
2021年普通高中志愿设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经市教育局审批的市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特长生和特色班招生计划,实行单独志愿。
(二)第二批:主城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域外民办高中全部招生计划:主城区考生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填报3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
(一)第一批:7月5日8:30时至7月8日12时;
(二)第二批:主城区考生7月15日12时至7月17日12时。
三、志愿填报方式
(一)主城区考生:登录廊坊市教育局官网(),点击相应链接进入“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全部志愿填报。
(二)各县(市)、廊坊开发区考生可通过登录廊坊市教育局官网(),点击相应链接进入“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第一批志愿填报。
(三)考生需使用IE11,Edge,谷歌,360(极速)浏览器登陆招生管理系统,其他类型及版本不予支持,由于浏览器类型及版本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支持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填报志愿。
(四)考生要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根据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本人升学意愿、中考成绩和相关要求理性选择学校,并按要求填报志愿。
四、重要提醒
(一)考生一定要详细了解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情况、录取批次、民办高中收费标准、学校可否住宿等情况,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学校。
(二)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时间内,志愿可以变更,超过规定时间,网站填报志愿的窗口将自动关闭,考生将无法填报或变更志愿,没有按时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视为自动放弃 2021年主城区普通高中就读资格。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填报志愿时间,避免临近结束时因网络拥堵无法顺利填报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后只能报考职业类高中和中专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三)凡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无法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请每一位考生慎重填报每一批次志愿。
(四)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五)为维护我市广大考生利益,请慎重选择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今年,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廊坊市教育局核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廊坊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的,视为无效,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已被廊坊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廊坊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考生在选择市域外民办高中学校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属于计划内招生,以免自身利益受到影响。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录取的结果无效,廊坊市教育局不予调档,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六)廊坊市教育局在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期间,将随时发布今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避免错过中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重要信息,造成自身利益受到损失。
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廊坊市教育局只通过“廊坊市教育局”网站、“廊坊考试信息网”网站、“廊坊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信息,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任何报考、升学信息。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7月4日
廊坊市教育局最新警示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有部分域外民办高中在廊坊市域内违规招生,并煽动蛊惑考生及家长,承诺“不用转学籍,可先入校就读,一段时间后,组织家长到市教育局,集体要求转出学籍”。为此,廊坊市教育局警示如下:
1.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和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域外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由廊坊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域外民办高中未按廊坊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的,视为无效,无法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域外民办高中不得招收已被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2.考生及家长凡选择不报志愿、不带学籍,私自签订协议,被域外民办高中违规录取的,廊坊市教育局不予调档。由此造成的无学可上、无法注册高中学籍等问题及后果,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3.域外民办高中须严格按照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凡在我市违规招生,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取消其今年及以后在我市招生资格,并上报河北省教育厅,通报其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欢迎各位考生及家长监督举报,举报电话:2920105。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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