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02 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专业领域通知复试考生。

地点:南京工程学院公共教学组团东西馆

03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发现可疑学历证书和信息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时间:3月31日9:00-11:00

地点:南京工程学院科创中心101会议室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成绩及获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上须写明姓名、初试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6)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资格审核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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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考生缴费

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交纳复试费80元。

参加复试考生需在3月30日前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方式:扫码缴费,详见各专业领域通知)

05 复试内容及录取

详见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06 复试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严禁考试作弊。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进行处理。

07 咨询与申诉

研究生处联系人:

吴老师:025-86118105

机械工程(085501)联系人:

魏老师:025-86118243

电气工程(085801)联系人:

汤老师:025-86118400

动力工程(085802)联系人:

陆老师:025-86118221

艺术设计(135108)联系人:

杨老师:025-86118415

排版|汤明喜

审核|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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